关于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26浏览:443

 

各学院: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延期毕业)、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1、毕业和学位申请:在校具有学籍的学生,德、智、体合格,预计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四年)能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学校本科毕业条件者,由学生本人提出毕业申请,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授予办法》规定,由学生本人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2、延期毕业申请:在校具有学籍的学生,德、智、体合格,预计在基本学制内(四年)未能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未能达到我校本科生毕业条件者,由学生本人提出延期毕业申请。逾期不申请的学生,基本学制结束时将做结业处理,以后也不得申请毕业及学位,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申请说明

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在学位申请汇总表中签字确认(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找人代签字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未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不可申请学位,可以申请延期毕业,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延期毕业申请表》(见附表1)。以上所有学生申请表填写完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三、申请的报送

《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延期毕业申请表》、《安徽财经大学2015届学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汇总表》由各学院留存备查。2014年12月16日前将《安徽财经大学2015届学生延期申请汇总表》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上述事项认真通知到全体2015届在籍本科毕业班学生。

 

                                              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表1:安财大延期毕业申请表.doc

附表2:安财大2015届学生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xls

附表3:安财大2015届学生延期毕业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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