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的通知

时间:2014-11-24浏览:242

 

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的通知

 

各学院()及教学管理单位:

为准确核算2014年度全校教学工作量,确保教师超教学工作量酬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校长办公会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121日起开启2014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本年度的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校长办公会纪要的要求执行,强化教学课表执行力度,人事处严格按照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处和商学院)提供的教学信息计算教师课时工作量。教学信息由教学组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计算结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具体计算方法按《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字[2011]3)执行

3.每个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指导(含答辩)10课时/篇;硕士研究生导师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80课时/篇;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工作量补贴80课时/学年,实验中心主任工作量90课时/学年,自本学期执行。

二、教学工作量核算时间安排

1.请相关学院部及教学管理单位根据附件1表格字段要求于1128前提供完整、准确数据。2014年度教学工作量严格按照教学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只对超课时津贴数额进行核算确认,教学信息不予修改。

2.请各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于1125日前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本年度课时的核对并认真阅读《关于教师工作量核算的若干说明》,凡实际课时与教学课表不一致的,及时与学院部和相关教学管理部门确认修改以免影响最终计算结果。

3.计算结果核对下发时如再次发现教学信息有误,请任课教师出具证明由学院部和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并说明原因经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教学工作量材料报送要求

请教务处、研究生处、商学院填报《2014年度工作量汇总表》、研究生处填报《通过答辩的硕士论文指导情况登记表》、各教学单位填报《享受工作量补贴项目汇总表》于125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材料各一份报人事处劳资科;请继续教育学院于1210日前将本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四、请相关单位广泛宣传通知精神,安排专人负责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教师工作量核算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本着对教师和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本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劳资科联系人:赵欣             联系电话:3178387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的通知.doc

     附件1:相关表格.xls  

     附件2:关于教师工作量核算的若干说明.doc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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