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和研究生教学计划,2014年6月28日上课结束,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6月30日开始期末考试。考查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在2014年6月28日前完成。
二、考核方式:考查课任课教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堂笔试、论文等多种形式;考试课原则上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倡导考核方式多样化,专业必修课可以采取开卷考试、随堂笔试、论文等形式,考核方式需要调整的教师请于2014年6月19日之前填写附件二《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调整申请》并由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盖章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考试内容及命题:考试课考试内容应主要考察学生运用本学科理论与方法解决现实社会、经济问题的能力,杜绝单纯记忆性试题(例如名词解释,简答等)试卷题量、难度适中;任课教师按研究生考试试卷模板格式出A、B试题二套,试卷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120分钟,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试题,研究生处将退回。
四、试卷报送:命题教师应认真核对试题内容及各题分值,确认无误后提交试卷纸质版并由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教学秘书汇总本单位试卷后以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的形式于2014年6月19日前报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纸质版需用档案袋密封,电子版发邮件至:acyjsc@163.com)。
五、考试纪律:任课教师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试卷传输过程中要严格保密,严禁出现泄题、漏题现象。一旦出现,将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六、监考安排:考查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未调整考核方式的考试课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七、成绩报送: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做好阅卷、登分工作,并按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给予学生总评分,于2014年7月13日前登录研究生教学管理教师系统录入成绩,并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签字后报送各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请各单位汇总成绩表后留存一份,另一份于2014年7月13日前报送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
八、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核查校对附件三中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考试类型情况,如有疑问请与教学管理科(0552-3169053)联系解决。
研究生处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