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2-2013年度“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2-09-25浏览:168

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2-2013年度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安徽省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现将我校2011-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2-2013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且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年。

3.国家助学金的具体标准为每人3000/年。

三、资助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本学年度获得校三好标兵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四、其他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得同时享受。

2.各学院在申报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奖助学金的申报工作。

五、材料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928日。

国家助学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1015日。

    请各班级务必于928 日和10 15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稿在系统内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纸质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送学院团学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doc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ls    

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xls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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